这样一针见血的醒世贴子绝对不能错过!
2008-04-12 12:50:36.0
中国是西藏问题极大的输家  
   
读者:Thomas Meng  
2008年4月7日 星期一  
   
   
FT中文网专栏作家魏城先生: 

你好。 

在金融时报上看了先生关于西藏问题的分析《谁是西藏骚乱中的输家?》,有一些观点不敢苟同。 

先生认为此番西藏问题,政府和西方媒体是双输,但有机会变成双赢。其实是非常一厢情愿的结论。中国政府向来在很多事情上做得极其无头脑,这点大多数中国公民包括海外华人都承认,都恨其不争。但西方媒体对中国的敌意,却非仅仅表现在这次西藏事件上。因此,所谓双输,其实是中国政府在对方的蓄意攻击下一败涂地。而西方媒体,失去的只是部分中国读者,赢了国内的销量。实际上,他们本身在中国的读者也很少。 

在海外,这些污蔑中国的媒体得到其当地大部分人的喝彩。当地民众不了解真相,不会怀疑媒体的真实,反而被一边倒的报道引发许多狂热。报纸(网络)既赚了吆喝又赚了销量,可谓盆满钵圆。而他们的编造新闻的行为,并不会受到惩罚。所以,尽管很多西方游客拍下了藏独分子打砸抢烧的现场,中国网民表达了他们的愤怒,造谣依旧继续。因为那是媒体的利益所在。 

我在澳大利亚生活了三年多,在当地报纸上,从来没看到过任何关于中国的正面报道。编造和污蔑,几乎成了大部分新闻人的习惯。从澳洲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到一些三流小报,皆不例外。 

给你举两个简单的例子。一个发生在去年,澳大利亚一家建筑公司丢了大型铲车零件,记者们立刻”发现“,中国建设运动场馆需要大型机械,所以咬定是被偷到了中国。一个发生在上个月,警方扣留了一艘向中国出口废旧物资的货轮,从上面发现了电缆。报纸则立刻说明,这些电缆是当地黑帮偷运到中国的,因为中国缺乏铜。 

我在这边邻居拿此事来向我开玩笑,当我问他是澳大利亚人偷了机械和电缆,还是中国人偷的,他哑口无言。但对于我接触不到的澳洲人来说,报纸长期的宣传已经给他们造成了这样的印象,中国是小偷、骗子、暴徒的代名词。因此,西藏问题一出现,媒体同时向中国泼脏水,则顺理成章。 

在西方世界中,澳大利亚对中国的经济依赖性极强,包括他们的政客,无论台上的还是台下的,都不得不承认,澳大利亚这十年来的所谓经济奇迹,得益于中国对矿产和农产品的旺盛需求。这样一个对中国有极强互补性的国家对中国还如此不友好,其他西方国家的态度可想而知。 

令华人痛心的是,在大量虚假照片被揭发出来后,澳大利亚媒体居然敢于顶风做案。这已经不是新闻人的良知问题了,而是蓄意栽赃。附件中是一份澳大利亚报纸网络版本的截图,其中关于中国的报道,依旧用的是尼泊尔警察。因为该图已经臭名昭著,所以澳大利亚编辑故意将其处置得极其模糊。但作为东方人,一眼就可以看到其中差别。 

可以说,在西藏事件中,不是某些,是几乎全部西方媒体都在蓄意造谣。这让一个中国人的我非常痛苦,甚至影响到了正常的生活。 

这几天我一直在反思,是什么导致了西方世界如此针对我们。得出的结论不外两个,一个是他们因为价值观不同,对中国政府有敌意。第二个,他们对所有中国人有敌意,即亡我之心不死。 

我曾经尽力说服自己相信第一个,但现在,我越来越相信第二个结论了。西方人,特别是白人至上的西方,是完全不希望看到中国走向强大的。恐怕这不是制度之争,而是种族之争。他们希望的中国,就是那种生活在张艺谋先生影片中的,愚昧、原始,可供其饭后消遣,而不是与自己竞争的中国。就像澳大利亚人对土著的感觉,宁可将其杀得几乎绝迹后在当作珍稀物种保护,亦不愿意与他们共同生存。 

这种想法,在你眼里估计非常民族主义。但是,却是三年多来澳洲新闻人逼迫我得出的结论。我自己都觉得偏激,但想想每天打开报纸,关于你故乡的话题全是骂声的话,任何人恐怕都有同样的感受。 

我是一个三十五岁的成年人,都被刺激得忍无可忍。那些出来留学的年轻人的感觉恐怕更出离愤怒。当大伙把这种愤怒的感觉从国外传播到国内,只要稍加利用,估计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又要延误很长一段时间。 

所以,这次中国是极大的输家,根本不可能赢。纵使政治家巧妙地利用民间的愤怒保住了奥运,保住了万国来朝的假像,仇恨的种子已经播种,早晚它都会生根发芽。 
文章评论
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2008-05-19 19:51:03.0
从不问政治也不懂得政治的我,看了你的文章,也气愤的不得了!历史以来西方国家就欺负
我国。没吧中国的人当人看!‘东亚病夫’‘中国猪’。。。等等。可中国人民站起来了。
强大了。特别是从改革开放以来。中国翻天覆地的变化,会让西方国家胆惊受怕,他们认为
,我们一旦强大后会欺负与他,其实而不然,我们的民族是善良的。是宽大的,是以和平为
原则的,而他们总是以他们的逻辑来看待,其实,说句真心话,咱目前是比以前富有了,强
大了,可和西方国家相比的话,差的远了,可他们得的是不治之症‘红眼病’。见不的他人
比自己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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